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廈門外匯業務指引
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:一是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,企業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;二是對企業實施動態分類管理,減少了企業辦理單據;三是大幅簡化了銀行相關貿易收付匯操作,以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,替代了以往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、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、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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